JBO竟博原标题: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下午13:00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兴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为推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0万件阀与五金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台州大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大丰”)签订《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台州大丰承包“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沙门厂房、宿舍楼工程”施工工程。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1、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总工期为600日历天。
2、合同金额为(含税)人民币壹亿伍仟叁佰肆拾壹万贰仟捌佰陆拾陆元整(小写:¥153,412,866.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23,702,459.00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0.70%,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20.55%。本次签署的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使用资金为公司募集资金,本次合同的签订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包人”)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为推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0万件阀与五金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与台州大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大丰”或“承包人”)签订《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含税)人民币壹亿伍仟叁佰肆拾壹万贰仟捌佰陆拾陆元整(小写:¥153,412,866.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23,702,459.00元)。
独立董事对签订本次重大合同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同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主营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旧车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台州大丰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12日,注册资金为4,508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消防、钢结构、室内外装修、幕墙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园林与绿化工程及钢管租赁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台州大丰拥有多项资质,其中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
此外,台州大丰建筑施工经验丰富,团队力量强,在行业中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和信誉。在成立之初至今已承建过商业综合体建筑、多层住宅小区、商住型地标建筑、公共消防设施、市政交通桥梁设施JBO竟博、大型工业厂房建筑类等多类建筑体系,先后在安徽、福建、湖北等地承接项目。
合同金额为(含税)人民币壹亿伍仟叁佰肆拾壹万贰仟捌佰陆拾陆元整(小写:¥153,412,866.00元)。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属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情形的,按该条款约定处理;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合同价款的利息;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
(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4)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因工期延误引起材料上涨或下跌由发包人承担风险等;
(5)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5)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5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全球水暖器材市场仍在稳步增长,空调阀市场空间大,暖通市场需求广阔,因此年产10,000万件阀与五金建设项目市场前景良好,并且公司已在核心技术储备、专业人才储备和未来业务运营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除此之外,公司深耕水暖器材行业多年,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了众多国外知名水暖器材品牌商和零售商的信赖,具有较好的客户基础。本合同施工项目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合同项目建成后,将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万件阀与五金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的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使用资金为公司募集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合同的签订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