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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O竟博鸿安机械过会:今年IPO过关第68家 中信证券过12单

时间:2024-10-07 14:10 来源:网络

  JBO竟博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苏州鸿安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鸿安机械”)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6

  鸿安机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鞠宏程、王建文。这是中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2单IPO项目。此前,1月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西安新通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7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0日,中信证券保荐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3日,中信证券、中航证券保荐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过会,中信证券、西部证券保荐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过会,中信证券保荐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JBO竟博、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鸿安机械主要从事智能物流技术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并提供专业化的项目实施及运维服务。经过近二十年的技术积累和业务发展,公司已成为电商新零售、洁净工厂、食品饮料、医药化工、服装烟草、新能源等多个行业的知名设备及服务提供商。

  公司控股股东为鸿安企业管理,持有公司股份6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25%。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大庆,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刘大庆分别持有鸿安企业管理85%的股权、鸿砺企业管理85%的股权和鸿智企业管理60%的股权JBO竟博,合计间接持有公司64.37%的股份。刘大庆能够通过股权实际控制鸿安企业管理、鸿砺企业管理,并通过股权控制砺欣企业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鸿智企业管理,合计可支配公司78.11%的表决权,同时刘大庆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决策拥有重大影响,因此刘大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鸿安机械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617265股(含33617265股,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鸿安机械拟募集资金45000.00万元,分别用于数字化智能物流技术装备产业基地项目、信息化智能物流技术装备研发生产项目 、洁净工厂智能搬运设备研发生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 经营业绩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19年至202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41544.74万元、42265.35万元、51297.27万元,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规模及增速相对较低。发行人主营业务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分别为18.69%、39.31%、54.50%,波动较大且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529.68万元、7255.34万元、7926.37万元、908.85万元,其中2022年1月至6月,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71.33%。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保持市场份额的具体措施;2、结合行业特征、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第四季度收入占比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 重大资产重组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19年月,发行人先后收购鸿安自动化、鸿安钣金、上海展升100%股权。其中,盛智慧持有上海展升60%股权,刘慧欣持有鸿安自动化50%股权,均为代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大庆持有,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刘慧欣持有鸿安自动化股权期间,未实缴出资,鸿安自动化被收购时处于亏损状态。请发行人:1、说明上述收购的原因、过程及必要性,收购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公允性;2、说明盛智慧、刘慧欣分别代刘大庆持有股权的背景、过程及合理性,以及认定相关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依据;3、说明刘慧欣未实缴出资的原因,相关收购是否可能导致发行人利益受损。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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